請領診斷證明書費、檢查報告費用,依台北市醫師公會收費標準。 一般來說,當日門診看完診後若需要開立診斷證明,請於櫃檯填好申請單後,等候醫師開立,但若遇到門診人較多忙碌時,請耐心等待一下門診醫師。 如果已經有開過,要再開第二份診斷證明,則無需掛號,櫃台直接填好申請即可。 手術患者的診斷證明,有需要者請事先寫好申請單,並註明用途。 若為申請保險理賠所需,請先向保險公司確認保單條款及理賠細節,有些項目保險公司不一定會理賠,以避免浪費證明書費。